注意事项:
1、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需要携带医生开具的住院许可证、本院就诊卡、医保患者首次在本院住院还需要出示“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”和“社保卡”办理住院手续。
2、患者办理转入院手续时,除了需要携带第一条中的相关手续外,还需提供转出医院开具的医疗保险转诊单(办理住院的时间必须与转诊单上标明的转诊时间一致)。患者办理转入院手续时,如果转出医院还未将住院费用结算完毕,患者可先携带除“社保卡”以外的其它相关手续到转诊医院办理转入院手续,待转出医院结算完毕后再送回转入医院(办理转入院手续后不得发生任何门诊费用,否则医保将无法结算)
3、患者办理住院时需要填写病案首页上的相关信息(包括患者身份证号、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)
4、住院处根据医生开具的住院押金收取5000元—10000元不等。(可刷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)
5、患者住院期间“社保卡”一律不得外借。